本系列先前文章探讨了卡舒吉遇袭前后的法律状况;本文则探讨了其后果。卡舒吉死后,实质性消极义务和积极义务均已失效,但沙特阿拉伯和土耳其均启动了调查其死因的积极程序性义务。卡舒吉死时,他处于两国的管辖范围内。与保护生命的实质性积极义务一样,调查的程序性义务也是一种尽职调查义务,即它并不要求国家去做不可能之事,而只要求其在当时情况下合理预期的事情。换句话说,它本质上具有灵活性。对侵犯生命权指控的调查必须始终独立、公正、迅速、彻底、有效、可信和透明,并且如果发现侵权行为,必须提供充分的赔偿。
沙特阿拉伯显然在多个
方面违反了调查卡舒吉之死的程序义务。其特工掩盖了谋杀证据,并积极阻挠土耳其的调查努力。其内部调查也缺乏透明度。显然,沙特执法部门并没有真正独立于行政部门,而他们本应调查行政部门的行为,尤其是在王储是否下令杀害卡舒吉或是否知情将发生的问题上。同样明显的是,沙特对11名被控与卡舒吉之死有关但未具名人士的审判处于秘密状态,其结果将取决于沙特王室希望法官做出的任何陈述,而不是任何对真相的真正追求。
这一点毋庸置疑。土耳其的立场当然截然不同。总体而言,土耳其当 Viber 手机数据 局已展现出有效调查卡舒吉之死的意愿,事实上,我们所了解的关于他被杀的大部分信息都直接源于他们的调查工作。如果土耳其真的想参与沙特掩盖谋杀案,它完全可以,但土耳其做出了不同的选择。
话虽如此土耳其调查人员的工
作也受到高层政治考量。尤其是,他们的工作一直受到并将继续受到埃 甚至更早购买或铸 尔多安总统(他并非新闻自由或人权的坚定捍卫者)在处理卡舒吉事件中所希望实现的任何目标的限制。土耳其当局做出的一些具体决定至少可以说与土耳其根据《欧洲人权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承担的有效调查卡舒吉死亡事件的义务相抵触:(1) 允许沙特暗杀 墨西哥电话号码 小组成员离开土耳其;(2) 允许沙特总简而言之沙特阿 领事离开土耳其;(3) 推迟对领事馆馆舍的搜查;(4) 推迟对总领事官邸的搜查;(5) 对领事馆车辆的搜查可能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