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人权法中船旗国对私人船只上个人的责任

由保罗·布斯科和亚历山德罗·皮祖蒂撰写

介绍

2024年4月10日,欧盟议会通过了加强成员国在移民流动管理方面责任分担的新规则。新的《移民与庇护公约》是多年政治 TG 用户 谈判的成果,其中也考虑到了地中海的复杂局势。然而,正如我们在下文中解释的那样,责任分担原则在国际人权法中也有其依据。

在这篇文章中

 

我们重点关注船旗国根据国际人权法对在公海上被悬挂其国旗的私人船只救起的个人所负的责任。

2022年11月,非政府组织“地中海救援” (SOS Mediterranée )租用的“海洋维京号”(Ocean Viking)船只请求包括意大利在内的多个国家为其在马耳他和利比亚搜救区(SAR)救起的234名移民提供安全登陆场所。意大利敦促“海洋维京号”的船旗国挪威根据船旗国管辖权对获救移民承担责任。挪威驻罗马大使回应意大利的 KAUST 图书馆夜景 请求时发表如下声明:“根据人权公约或海洋法,挪威对在地中海被悬挂挪威国旗的私人船只带走的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船旗国的域外管辖权作为有效控制

 

挪威的立场与更严格的处理方式一致:一个国家只有在对某个空间或人员实施有效控制时,才根据人权法承担域外责任。而对于私人船只上的个人,通常缺乏这种责任。在这方面,帕帕斯塔夫里迪斯指出,一般来说,“如果救援行动是由私人船只进行的……,获救人员与船旗国之间不存在管辖权联系”(第432页)。

作者认为,有效控制的可能性存在于“船长收到船旗国主管当局关于如何处理相关人员的具体指示 新加坡电话列表 并据此采取行动”的案例中。此外,还有其他可能性。意大利最高法院于2024年2月1日裁定,由于根据意大利法律,私人船舶的船长属于“公共服务”(incaricati di pubblico servizio ,类似于根据《欧洲人权法典》 (ARWISA )第5条行使政府权力的人员),因此,根据《欧洲人权公约》,其行为属于意大利的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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