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家的个人决定是法治的主要威胁

在这个博客中,我们多年来一直致力于谴责来自政治和经济力量对法治的攻击。通常通过捕获控制机构,或故意恶化或停用它们,以消除对滥用的制止,从而能够自由漫游。我们还谴责在这一战略中直接合作的自满法学家,他们是各自机构内的特洛伊木马,无论是在司法机构、检察官办公室、议会还是监管机构。 这样的做法,让其他普通法学家的良心相对比较好。有时他们甚至扮演受害者的角色,特别是当他们属于某些受虐待群体时。但事实是,对法治最严重的威胁之一,即法律判决的任意性,其主要根源在于每天在法律实践的各个层面制定判决和通过判决的方式,无论是私人(律师)和公共(法官、检察官、公证人、书记官长和各阶层的行政部门)。 在几个月前发表的一篇文章(“西班牙法官的意识形态偏见”)中,我已经指出了司法部门的这个问题,特别是由于高级法院根据意识形态偏见而不是根据其优点来选择法官的灾难性做法使这一问题更加严重。 。不可避免的结果是系统中“噪音”的增加(用卡尼曼和桑斯坦的话说);也就是说,审判的可变性增加,而没有这种可变性是由于任何客观基础造成的,不仅严重丧失了法律确定性,而且也丧失了正义本身,这不允许对平等案件进行区别对待(任意性。

但是显然前高噪音的根源不仅是意识形态偏见

还有许多其他偏见、成见和各种个人条件,这些都可以概括为一个想法:法律论证和判决形成的有缺陷的过程。 这是我们的教育体系中的一个严重缺陷,无论是针对法学家的普通教育还是专门针对法学家的教育体系。论证训练——传统上以修辞学的名义进行研究——很久以前就完全从课程中消失了,从而忽视了经典并不只是寻求装饰,而是为了 多米尼加共和国 电话号码 促进真理和正义的获得。至少是人类世界中可能获得的真理和正义。 法律判决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尤其是在法官的情况下,尽管不仅仅是——并且需要严格尊重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任意性的技术或程序,并且我们可以将其分解为四个连续的支柱:事实、法律、论证和判断。坚持治疗的连续性是很重要的,因为很常见的是,判断的污染是由于本能的驱动力而导致的,即使是暂时的,在过程中将其推向第一位(从而转向变成真正的“偏见”)。在那一刻,我们已经输掉了这场战斗,因为这个临时判决将鼓励我们,即使是无意识地,在可获取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和可用的论据中进行选择,而正是那些证实它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和可用的论据。因此,必须尊重过程的顺序,并始终保留对结果的判断。

第步是确定事实这是

基本问题,但往往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判断是对给定现实的反应,如果不完全了解这一点,它必然是错误的。我们不仅必须仔 黎巴嫩 电话号码列表 细检查所有与问题对象相关的事实,而且要非常清楚,根据定义,每个事实都是“有争议的事物”(伽达默尔)。情况总是如此,尤其是当各方对此进行有效讨论时。在对这场争论的评估中,既要尊重法律体系对每一个证据各自赋予的权重,以及相应的推定,也要尊重常识,而不是诉诸对证据本质上的联合评价(具体而言)法官的案件)可能意味着将自己的偏见强加于商标专利。 第二步是确定适用的法律。显然,在“法律”一词下,我们不仅理解法律和法学,而且还理解整个法律科学,及其原则、机构和理想的内部连贯性。正如佩雷尔曼所说,法律理论的使命是限制法官(以及任何其他法官)的任意性。这就是为什么必须深入研究它、了解它,当然还要尊重它。法官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是他能够以严谨和负责的方式作出判决的必要条件,而不是一时兴起的堡垒。 第三步是论证。将事实纳入法律规范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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